一隻方錶,兩座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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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隻錶在精神上屬於巴黎,即使它未必出自巴黎的工坊。所以行程從巴黎開始 — 一個安靜的星期二早上,城市剛剛甦醒,可頌還沒從焗爐裡端出來。我手腕上戴著那隻 Santos Galbée 方型小錶,銀色 guilloché(機刻雕花)面盤。出發前帶了三隻錶,最後只戴了這一隻。旅行就是這樣 — 你按想像中的自己打包,最後留下的,只是真實的自己。

在一隻錶誕生的城市戴著它,有一種特別的滋味。Santos 生於 1904 年,當時一位巴西飛行家告訴 Cartier,他厭倦了在飛行時掏懷錶 — 而錶圈上那些外露的螺絲,據說是向那個年代的巴黎致意,向那個讓鋼鐵與鉚釘變得美麗、艾菲爾鐵塔的時代致意。Galbée 是後來的演化,殼身由平面變成弧形 — galbée 在法語中意指流線、雕塑感 — 戴在手腕上柔和了一些,是身體向幾何作出的小小讓步。九十年代中至兩千年代初的產物,現已停產。錶停產之後,故事才真正開始。

巴黎

我在 rue Saint-Antoine 一間咖啡館點了一杯咖啡。那種地方,會給你一小杯水配 espresso,你坐一個小時也沒人催你走。對面坐著一位上了年紀的男士,幾次低頭看我的手腕。最後他傾身過來 — 不是要打擾,只是想對上目光 — 說了一句:“Ah, le Santos.” 然後微微一笑,點點頭,回去看他的報紙。

被陌生人透過一隻錶認出來,是件奇妙的事。我們沒有交換名字。他沒問編號。他只是在桌子那邊認出了那個輪廓,點頭的方式,就像你看見有人穿著你支持的球隊球衣那樣。然後我們各自回到自己的早晨。我常常想起那一刻。那隻錶在那一瞬間,並不是身分象徵;它是一個小小的、私密國度的旗幟。

你有試過嗎?被一個陌生人認出,沒有對話,只是一個點頭。

後來我漫步進老佛爺百貨(Galeries Lafayette),沒打算買什麼 — 大多數人走進老佛爺都是這樣。圓頂在做圓頂該做的事。最後我走到香水部 Bvlgari 的櫃枱,他們在試 Le Gemme 系列。那系列的香水有一種紀律 — 每一支以寶石命名,濃郁、東方,是那種不為自己道歉的香水。我帶著一支沒打算買的香水離開,手腕上是那隻錶,身上是一支沒有刻意挑的味道,反而比進來時更像自己。

那晚:Place des Vosges 附近一間小 bistro。在桌前現切的生牛肉,一壺隨意的紅酒,前菜是生蠔。手腕擱在大理石桌面上。光線打在 guilloché 面盤的同心圓紋路上 — 那些從錶面中心向外擴散的細紋,幾乎像聲波,幾乎像石子落入水中泛開的漣漪。Santos 在巴黎,自在的程度,像一個人在自己的廚房裡。沒有什麼需要證明。

巴塞羅那

然後南下的飛機,去到一個與鉚釘和直角無關的城市。

巴塞羅那是彎的。它慵懶。它吃晚飯吃得很晚,一天的開始節奏會讓巴黎人尷尬。中午我在一間鋪滿瓷磚的小酒吧喝 vermut,調酒師舉高酒瓶從半空倒下,沒有理由,只因為他可以。我配著 pa amb tomàquet — 麵包擦上蒜頭、熟透的番茄、橄欖油、鹽 — 這道菜提醒你,多數偉大的料理,不過是三樣好材料加上不去打擾它們的自信。

Santos 在加泰隆尼亞的光線下變了樣。線條更銳利。方型殼身在所有那些弧線之間突顯出來 — 高第那些彷彿融化了的立面、那些鍛鐵陽台像被海浪留下的痕跡。在巴黎,這隻錶融入背景;在巴塞羅那,它主動發聲。有趣的是,錶並沒有變,變的只是房間。

晚餐在 El Born — 入口即化的伊比利亞火腿、還帶著清晨海水味的 gambas、一鍋連煎鍋一起端上桌的 fideuà。我注意到錶帶上每節之間外露的螺絲(呼應錶圈那些)— 在餐廳暖黃的燈光下,反射的方式跟在巴黎的 Marais 不一樣。鋼會冷會暖,端看周遭的東西。我以前從沒這麼想過。

有一個下午,我從哥德區一路走到 Eixample,沒有目的地。那隻錶成了一種節拍器。看一眼,走幾步,再看一眼。我不是真的在看時間,比較像是在打卡確認。某個瞬間我意識到 — 那塊銀色 guilloché 面盤,那種以玫瑰機床細密車削出來的紋路,比錶本身更古老的工藝 — 顏色幾乎跟周圍建築的石頭一樣。城市把它吸收了進去。

某個傍晚,我走去了 Barceloneta。地中海正在做地中海三月會做的事 — 把一天慢慢拉向日落,慢條斯理。我脫了鞋,在沙上坐了一會兒,看著光線在錶面上的變化,跟看著海平線一樣多。磨砂鋼在那個時辰會做某種特定的事:變暖、變柔,染上那一刻周圍世界的顏色。錶圈上的螺絲被夕陽最後一抹金色點亮,像幾個小小的句點。Santos 是為一個飛行的人造的,但它在海邊也一樣自在。錶從不在乎你跨越的是哪一種距離。它只標記一件事:你在跨越。

你呢?哪一座城市,曾經吸收過你的某一隻錶?

回家

只帶一隻錶旅行,會發生一件事。它不再是你戴上的物件,更像一個見證者。它在巴黎陪過 espresso。它在巴塞羅那陪過 vermut。它看著陌生人點頭,聞過 Bvlgari,看著火車穿過法國南部,在 El Born 的白桌布上看著 gambas 端上桌。回到家把它收起來時,Santos 感覺不一樣了 — 不是變了,而是「裝載了東西」。它跟我去過某些地方。

我想,這就是錶在最好的時候做的事。它不是真的在告訴時間。時間到處都是 — 在手機上、在屏幕上、在天空裡,如果你懂得讀。錶是在「標記」時間。把一個瞬間,繫在手腕上,不讓它飄走。

我還會戴別的錶。但這一隻,帶回家的故事,是別的錶沒有的。